2020年3月25日,贵州省桐梓县多部门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发生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意外伤害纠纷,让农民工家属获得了各项赔偿57余万元,并帮助企业实现了早日复工复产。
据介绍,2020年3月19日,家住贵州省桐梓县尧龙山镇的村民冯某某(现年65岁),积极响应企业复工复产号召,前往当地一专业种植合作社务工,从事苗木种植除草工作。当天下午4时许,冯某某在帮业主提供劳务,使用割草机割草的过程中,不幸被割草机的刀轮飞出,砸伤大腿主动脉血管,后经过送往桐梓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与合作社负责人虽然经过多次协商,但是,由于双方对法律认识发生分歧,死者家属主张应当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而用工方则只同意按照提供劳务受害进行赔偿,以致双方迟迟未能就相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该专业合作社面临难以及时恢复生产。
桐梓县信访局、桐梓县司法局、桐梓县尧龙山镇人民政府在全面调查了解情况之后,高度重视,并邀请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参与,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通过各部门的努力,既维护各方的合法权利,也帮助企业早日处理完善该纠纷,以便投入正常生产。
后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3月25日晚上凌晨1时许,在经历了长达5个多小时的说情说理和说法之后,死者家属最终于与合作社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该专业合作社分2期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57.08万元,这既让农民工获得了相应的赔偿,也帮助企业及时解决了法律纠纷,帮助企业早日实现了复工复产。(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张绍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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