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运用电子证据维权案,当事人徐某某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最终才赢了官司。
据了解,家住贵阳市云岩区的徐某某与家住桐梓县风水镇的何某是同学关系。2017年12月9日,何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徐某某借款10万元,口头约定月息按照2%计算,并在一年之内还清。出于对同学的信任,徐某某没有要求何某出具借条。可事后,何某却拒不归还借款,也不支付利息,双方从而发生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徐某某因为没有借条,从而陷入被动局面,法院难以依据仅有的转账记录,判决对方归还借款。后徐某某在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通过手机微信聊天记录,还原了案件事实,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双方达成了调解。
对此,贵遵律师友情提示:人亲财不亲,交易要认真,即便是亲人和朋友,借款应当出具借条,还款应当出具收条,以免产生纠纷后举证不能,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务中心:杨俊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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