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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想赖账,视频录音还真相
2021-12-29
来源:本网原创
点击数:  9361        作者:夏小雪、陈小英
  • 本网贵州桐梓12月29日电: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居民钱某、严某因长期拖欠他人债务未还,从而向债主写下了一张欠条,可是,事后二人却想“赖账”,向法院提起了撤销权纠纷诉讼,请求撤回自己向债主写下的欠据。近日,该案通过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的诉讼代理,桐梓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二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介绍,家住贵阳市白云区的居民钱某、严某与家住贵州省桐梓县的居民曹某原本系合作伙伴。2010年至2012年期间,钱某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鸡场街承包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从而转包给曹某施工,双方签订了《建房协议书》,对工程价款等进行了约定和结算。可是,事后,钱某却长期躲避,不向曹某支付工程价款,曹某也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4月25日,曹某在贵阳市白云区一小吃店吃宵夜时,偶然遇到多年未见的钱某,并要求钱某支付多年未付的工程款80万元。后在现场朋友的见证下,钱某声称无法及时支付,从而向曹某出具80万元的欠条一张,并由严某为钱某的付款提供担保,约定该款在两年之内分三次付清。

    可是,事后没有多久,钱某、严某却向桐梓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自己是在醉酒状态和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欠条,且申请多个证人出庭作证,要求撤回自己出具的欠条,致使双方说法不一。后曹某来到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并委托张绍明、杨俊梅律师进行诉讼代理。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2名律师代表曹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欠条书写过程的录音录像,用以证明钱某书写欠条意思表示真实,语言表达明确,且不存在任何胁迫,且钱某也在录音中表示“自己不会赖账,是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担当”,从而还原案件事实,被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贵遵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若遇到长期欠钱不还者,或者可能赖账者,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并尽可能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保留原始载体,以免对方在赖账不还的情况下,录音录像可以最为直接、最为真实的还原“事实真相”。(夏小雪、陈小英)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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