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851-26663600
桐梓县签发首份家庭教育行政督促令 督促家长落实依法“带娃责任”
2023-2-15
来源:本网原创
点击数:  4603        作者: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 2023214日,贵州省桐梓县文化旅游局签发首份《家庭教育督促令》,督促家长立即落实“依法带娃”责任,教育和监护好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据悉,这或将是《家庭教育保护法》于202211日颁发施行后,该县文化旅游局签发的全国首份家庭教育行政督促令。

    据介绍,近日,贵州省桐梓县文化旅游局在开展文化娱乐日常监管巡查过程中发现,杨某某监护和抚养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存在违法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玩耍的情况。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营业性KTV进行行政立案调查,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行政处罚。同时,经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也向家长送达了《家庭教育督促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保护职责,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孩子的教育和保护,多关心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状况,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多给予孩子更多的亲情和关爱,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和家庭的温暖,并主动履行家庭教育和管理义务,让孩子健康成长。

    同时,该局还责令家长要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重视培养孩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吃苦耐劳的进取精神,让孩子加强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若家长在接到行政督促令后,仍然拒不履行前述家庭教育保护和督促义务,该局将提请当地基层组织、公安机关给予训诫处理,或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桐梓县文化旅游局办案人员介绍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石,而家庭教育的不当或者缺位,往往会让孩子染上种种不良习性,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鉴于两个孩子的家长杨某存在监管教育不力,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第四十八条:“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之规定,该局决定予以发出家庭教育行政督促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教育和保护责任,依法落实“带娃责任”。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未成年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家庭教育保护法》于202211日颁发施行后,全国各地检察院、人民法院也陆续签发了系列《家庭教育保护令》和《家庭教育督促令》,履行了司法保护职责,挽救和教育感化了一批青少年。桐梓县文化旅游局作为文化娱乐及旅游行业的行政管理机关,签发家庭教育行政督促令,督促家长落实家庭教育保护义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法治环境,这在全国或将是尚属首例。 

贵州贵遵律师


扫一扫"微信公众号"

更多精彩PC模板

扫一扫"官方微博"

更多精彩WAP模板

  备案编号:黔ICP备17003575号-1  版权所有: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851-26663600  

地址:贵州省桐梓县河滨南路马鞍山转盘贵遵律师大厦三层    邮编:563200    

Copyright @ 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遵义人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