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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上高速,发生事故要担责
2024-5-28
来源:本网原创
点击数:  2415        作者:王小红
  • 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仍要承担责任。近日,蓉遵高速公路凤凰山隧道上行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最终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同等责任。

    据介绍,蓉遵高速公路是一条封闭式高速公路,并不允许摩托车上路行驶。2024年4月30日,周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蓉遵高速由仁怀往遵义方向行驶。当天下午15时许,当车行驶至蓉遵高速465公里100米(小地名凤凰山隧道)上行路段时,与前方因交通事故未设置警示标志,并停驶的由陈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办案机关认为,高速公路虽然禁止行人和摩托车通行,但是,驾驶员仍然负有安全文明驾驶的义务。因周某与陈某均存在相应的过错,二人的违法行为作用相当。故最终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同等责任。

    对此,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彭晓艳、黄丹律师友情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不论是何种车辆,不论上路行驶是否合法,各方均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违者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本案而言,陈某虽然违法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并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周某未安全文明驾驶,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故被判定承担50%的同等责任。 (令狐镇)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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