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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捞人”,反被“坐牢”
2018-7-23
来源: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点击数:  11904        作者:刑事法务中心
  •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召开田某某被控诈骗及行贿罪二审案情讨论会




    2018年7月15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召开田某某被控诈骗罪、行贿罪一案的专题辩护工作案情讨论会,就如何开展该案的二审辩护进行了讨论和工作分工。

    田某某因帮助他人从看守所“捞人”,从而收受他人的现金15.6万元,用于跑关系,并用所收收的财物进行了行贿。后因案发,被检察机关指控构成诈骗罪和行贿罪,且一审被人民法院以两罪判处有期徒刑6.5年。现田某不服,已经自行提起上诉。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田某通过他人介绍,寻求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担任二审辩护,提供法律帮助。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及时查询了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多次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寻找了全国十多份类似案件的无罪判决书,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分工。

    目前,律师已经集体研究,形成了20多页的辩护意见,对一审认定的构成行贿罪及判刑6个月没有异议;对一审认定的构成诈骗罪及判刑6年提出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且证据不足,田某依法应当被改判无罪的辩护意见。图为案件讨论现场。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务中心   供稿)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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