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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从2019年2月11日起开始接受申报债权
2019-2-14
来源:贵遵律师事务所
点击数:  19905        作者:贵遵律师事务所
  • 重要通知: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从2019年2月11日起开始接受申报债权

    原创: 贵遵律师事务所 贵遵法治快讯 4天前



    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

    你申报债权没有?

    不申报债权就得不到清偿哦!

    如有疑问,可致电下文中的联系电话

    详情咨询办案律师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黔0322破1号

    本院根据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月18日裁定受理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告的管理人选任程序及标准于2019年1月18日,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指定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为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贵州乾锋律师事务所作为替补管理人。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3月29日前向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提供身份证明及债权凭证。债权申报地点:贵州省桐梓县娄山关街道电信路少帅桥旁(原桐梓县娄山定点屠宰场内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邮政编码:563200;联系电话:13984949066(曹律师),13595200280(曾律师)。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4月16日下午14时在桐梓县文化艺术中心(地点:贵州省桐梓县河滨北路世纪广场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黔0322破2号

    本院根据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月18日裁定受理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告的管理人选任程序及标准于2019年1月18日,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指定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为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贵州乾锋律师事务所作为替补管理人。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3月29日前向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提供身份证明及债权凭证。债权申报地点:贵州省桐梓县娄山关街道电信路少帅桥旁(原桐梓县娄山定点屠宰场内遵义市黔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邮政编码:563200;联系电话:13984949066(曹律师)、15108509489(张律师),13985694650(娄律师)。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14时在桐梓县文化艺术中心(地点:贵州省桐梓县河滨北路世纪广场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权利义务告知书

    桐梓县人民法院根据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月18日裁定受理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月18日发布公告,告知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债权人向管理人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同时决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4月16日上午14时在桐梓县文化艺术中心(地点:贵州省桐梓县河滨北路世纪广场旁)召开。

    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3月29日前向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点:贵州省桐梓县娄山关街道电信路少帅桥旁(原桐梓县娄山定点屠宰场内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邮政编码:563200;联系电话:13984949066(曹律师),13595200280(曾律师)。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向管理人提供如下资料

    一、如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特别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律师执业证。如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等;

    二、申报债权所依赖的书面证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备注: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申报权利义务同上。

    关于申报债权的注意事项

    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请在申报债权时,注意以下事项

    1、债权人为个人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面)。债权人为公司或单位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用A4纸复印)。

    2、在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供债权凭证复印件一份并备原件核对(注:用A4纸复印)。

    3、须在破产清算管理人处留下详细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地址变更必须在7日内书面告知,否则因送达导致的法律责任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且按照所填写地址邮寄所谓送达。

    4、破产清算管理人自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3月29日前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5时)在贵州省桐梓县娄山关街道电信路少帅桥旁(原桐梓县娄山定点屠宰场内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5、联系电话:13984949066(曹律师),13595200280(曾海律师)、15108509489(张绍勇律师),13985694650(娄俊律师)。

    遵义市乾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桐梓县黔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债权申报应提交资料清单

    债权人登记债权需提交的资料:

    1、债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债权凭证:

    (1)借款关系:提交借条、借款合同、转账凭证;(2)其他合同关系:提交合同、交易凭证、付款凭证、结算单、履行合同的依据等;

    3、涉及施工合同的:施工单位还应提交其单位的资质文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等;

    4、以房抵债的需提交原债权凭据以及以房抵债的协议。

    5、其他证明债权关系的资料。

    上述债权涉及诉讼、仲裁的,提交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

    重要提示: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以上所需要的材料,请自行复印,并提交原件给工作人员核对)

    2、涉及前述两个公司的债权人,虽然有的已经在桐梓县问题房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是桐梓县公安局进行过登记,但是,请大家别忘记了,务必按照公告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申报,本次申报的债权,是今后管理人确认债权和参与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大家务必重视。

    债权申报极为重要

    为保障你自身的财产权益

    若你或者你身边的朋友需要申报债权的

    请转发给他们或分享至你的朋友圈

    若有疑问可致电上文中的联系电话

    13984949066 (曹律师)

    13595200280 (曾律师)

    15108509489(张律师)

    13985694650(娄律师)

    来 源: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编 辑:黄 丹 审 核:钟 琴

    律所邮箱:gzgzl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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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已于2019-02-11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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