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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一审被判6年律师辩护发回重审
2024-4-13
来源:未知
点击数:  1768        作者: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 近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办理了一起涉嫌猥亵儿童罪的刑事辩护案件,该案被告人刘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后通过委托律师辩护,目前已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据介绍,2023年7月20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刘某带着自己的外孙徐某在遵义市某地凉亭处玩耍。其间,刘某因感觉自己新购买的内裤太紧,穿着不舒适,从而在凉亭内通过提拉的方式,连续三次上下整理内裤,后被附近玩耍的两个小孩看见。

    当天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某再次带着自己的外孙徐某到凉亭附近的遮阳伞下玩耍。其间,刘某的外孙与现场的2个未成年小孩玩游戏,三个小孩发生摔倒,被告人刘某从而用手抓住其中一个小孩的小腿,将小孩扶起来,与小孩发生肢体接触。随后,刘某又问2个小孩的学习情况,并用手摸了2个小孩的肩膀和膝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分别向2名小孩裸露下体3次,分别用手对2名小孩阴部进行抠摸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且涉及多次犯罪,从而判处有期徒刑6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某的家属委托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张绍明为其辩护,担任该案的二审辩护人。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通过反复研究案件材料,发现该案基本事实不清,基本证据不足,现场关键证据监控录像及现场目击证人尚未调查取证,一审法院认定刘某构成多次猥亵,犯罪次数高达5次,并升格法定刑为6年明显不当,且该案疑点重重,涉案证人的证言与被害人及报警人之间陈述前后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从而代为提起上诉,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

    该案通过贵遵律师的有效辩护和开庭审理,二审法院最终采纳贵遵律师的辩护意见,于近日作出刑事裁定,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将本案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务中心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的规定,犯猥亵儿童罪,一般情况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则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就本案而言,刘某连续三次整理内裤被人看见,以及刘某用手拍2 个小孩的肩膀、大腿,与小孩发生肢体接触,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犯罪次数是否构成多次(即3次以上),这是本案有效辩护的关键,也是本案被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关键。贵遵律师的成功有效辩护,赢得了客户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李博文 张回凤)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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