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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办证,险些被执行:贵州桐梓一市民依法维权获得支持
2021-1-8
来源:本网原创
点击数:  7783        作者:夏小雪、肖莹
  •  因拆迁安置还房未办理产权登记,长期登记在分公司名下,贵州省桐梓县一居民的房屋差点被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查封和拍卖。近日,该案在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的帮助下,几经周折,最终才获得胜诉判决,立即停止对房屋的查封执行。

    据介绍,2007年1月27日,娄某某与重庆龙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桐梓分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该公司对娄某某位于桐梓县原老供电局对面的老房屋进行拆迁,并原地安置还房一套面积122.5平方米。后因相关部门规划调整,以致尚未及时拆迁,直到2012年才最终拆除旧房屋,修建了新房屋,并导致楼层发生变动。

    2017年12月20日,该分公司与娄某某再次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安置在还房的楼层、面积等进行了约定。但是,该房屋交付使用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至今一直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致使该房屋至今登记在该分公司名下。

    2019年初,该分公司的总公司(即:重庆市龙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产生债务,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被判决应当支付杜某某等现金800多万元。随后,杜某某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重庆市龙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公司)却未能及时支付清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20年6月1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查询获悉,重庆市龙乡苑房开公司桐梓分公司于名下登记有前述财产,于是作出《执行裁定书》对娄某某的安置还房进行了查封,拟进行公开挂网拍卖、变卖,用于支付和兑现执行款。

    2020年9月28日,娄某某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发现该房屋被大足查封,拟进行拍卖的信息后,立即向大足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但是,大足区法院却审查认为,该房屋的拆迁安置合同房号与查封房号不一致,且合同难以辨别真伪,于是裁定予以驳回了娄某的执行异议,并告知娄某某有权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020年10月30日,娄某某在收到上述裁定书后,前往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需求法律帮助。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高丹丹在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拍照,社区出具证明,收集到了原拆迁安置的相关依据,以及规划调整导致房号变动的依据。于是,娄某某再次于2020年11月11日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判决撤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中涉及对娄某某房屋的查封,并立即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近日,该案通过开庭审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在依法采纳原告的意见之后,作出民事判决:撤销《执行裁定书》中涉及对原告娄某某的房屋查封,并立即停止对该房屋的强制执行。至此,该案在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陈建、高丹丹律师的努力下,获得胜诉,切实维护了原告娄某某的合法权利。

    据悉,重庆市龙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为涉及在重庆法院的被执行事宜,已导致桐梓分公司其他业主的部分合法财产被查封,目前正在诉讼过程中。广大业主务必通过正常途径,依法维护合法权利。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非诉法务中心:夏小雪、肖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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